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温馨提示

  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请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主要包括: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带*为必填/必选项),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二、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是行政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搜集整理或者重新制作。

  三、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适用范围,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公开有关征地信息,请直接向相关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以便快捷获取。

  五、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身份”提交申请,避免提交后,因填写不规范影响到您的申请,如属机构、企业或者社团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

  六、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书面、当面方式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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