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您好!欢迎使用宝安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您可以通过本系统向宝安区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系统向您提供在线申请、提交成功短信接收、查询办理进度、查看电子反馈文书等辅助功能。
为保证您及时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提高效率,请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认真阅读《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页面上方的搜索引擎查询您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畴。
除网上申请外,您还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申请表格详见《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附件1),采用邮寄方式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采用当面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可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环保水务大楼408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