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温馨提示

  

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申请公开有关征地信息,请直接向相关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前可先电话联系自然资源部门确定是否需要通过在卫星影像图纸上指界等方式明确土地范围,以便快捷获取相关信息。
二、申请公开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备案价格信息,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
三、请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主要包括: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带*为必填/必选项),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四、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是行政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搜集整理或者重新制作。
五、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适用范围,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六、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身份”提交申请,避免提交后,因填写不规范影响到您的申请,如属机构、企业或者社团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
七、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书面、当面方式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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