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
法人或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邮箱
2
所需的政府信息
文件名称
文号
其他特征描述
3
身份证明
*
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提交申请时请同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供正反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时请同时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本系统只支持上传jp(e)g,png,gif图片)
4
提供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单选)
电子邮件
纸质
5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单选)
网上获取
邮寄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6
身份验证
联系人手机
图形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确认